威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同意威204中心站至内江白马电厂输气管道工程(威远段)临时用地的批复

内江兴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:你司《关于威204中心站至内江白马电厂输气管道工程(威远段)临时用地的申请》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。一、原则同意你司威204中心站至内江白马电厂输气管道工程(威远段)临时使用威远县龙会镇新花村10组集体土地共0.0763公顷,其中:农用地0.0748公顷(其它农用地0.0748公顷),建设用地0.0015公顷。二、该项目临时用地用途为材料堆场,用地期限2年,自批复之日起生效。三、你司要履行复垦义务,做好耕作层表土剥离再利用相关工作,在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之内完成土地复垦,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,并确保土地质量不降低、数量不减少。土地复垦经验收合格并交还集体经济组织后,依法按程序退还土地复垦费。四、你司要按照与土地所有者、使用者等相关权利人签订的临时用地补偿协议,按时、足额支付补偿费用,维护社会稳定。补偿未落实的,不得强行使用土地。五、你司要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,严禁擅自更改使用用途、违法采矿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,并按时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。威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1月15日威自然资规函[2025]2号-威204中心站至内江白马电厂输气管道(威远段)相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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